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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是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之一,是双方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本条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协议离婚又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婚后子女和夫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协议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应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合意。同意离婚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须是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仅有一方同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规定。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注意,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就离婚以及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合意,这就要求当事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由于一方或者双方无法独立、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自然不能适用协议离婚,只能适用诉讼离婚,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双方当事人已就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只就离婚达成一致,但未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也就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只能诉讼离婚。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应对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及寄付期限、给付方式、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等问题达成一致。

此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是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因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不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协议离婚一年内,任何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协议离婚只能由具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任何第三人均不得替代一方或者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必要的审查,确认协议离婚当事人的真实合意,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以及达成协议并且协议合法后,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应准予离婚,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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