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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巨额财产继承 原因是因为虐待母亲

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十月怀胎,承受着分娩的痛苦将自己的子女带到了这个世界,父亲更是将自己的爱默默的给予自己的孩子,作为子女最应该报答的人儿就是自己的父母。可是,有一名叶姓男子居然在父亲去世的时候,要求将遗产全部给自己,否则不办丧事,甚至还虐待因病卧床的母亲。

叶姓男子是家中的长子,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道德水平很低。都说百善孝为先,可是他却没有做到,父亲在世的时候就经常争吵,对自己生病的母亲也是不闻不问。在父亲过世后,当着全家的面,要求将叶家财产交给自己的管理,叶母当时请人代写遗嘱,不让他继承相关的遗产。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遗嘱有效,驳回了叶姓男子想要继承家族财产的要求。

沪律网温馨提示:作为子女,最应该做的就是履行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可是叶姓男子却以父亲的丧事威胁家庭,还虐待自己因病卧床的母亲,道德水平很是低下,同时根据相关的法律,也是要受到惩罚的。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却受到了如此对待,让人愤怒。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幼年时,是父母给我们的爱让我们茁壮的成长。少年时,是父母的陪伴让我们不断的懂得这个社会。成人后,是父母的亲情让我们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本案中,叶姓男子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让我们拍手称快的同时,也在思考对待父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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